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3-12


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添绿正当时。3月12日上午,泸州市江阳区法院的干警们来到江阳区丹林植树基地,为美丽江阳增添一份绿色。此次活动共计种植了15棵桂花树,积极响应了******提出的“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8年5月23日,江阳区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污染环境罪案,并开展了尊重自然、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享蓝天的倡议活动。

保护生态,人人有责;守土尽责,严肃法纪;停止违法,回头是岸。



古人早就告诫过世人:不竭泽而鱼,不焚林而猎!不肆意的破坏我们曾经引以为豪、诗意栖居的家园,不用破坏生态环境的代价,换取不道德的经济受益。


2018年12月5日,江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非法采矿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严惩了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体现了江阳法院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信心和决心,为建设美丽新江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
环境保护,江阳区法院一直在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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