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管,不断提升律师行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日前,泸县司法局出台了《泸县律师社会评价方案》。
《方案》规定,评议项目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社会评价等4大项11条内容。评议采取平时检查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底由律师本人自查,司法局会同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述职,相关人员参加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律师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泸县司法局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严守执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高素质律师队伍,促使律师行业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公平正义方面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张加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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