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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顾客欠钱不还 酒吧老板棍棒暴力“讨账”

川南在线2010—2019自贡网  发布时间:2016-09-01

  涂某多次在酒吧消费签单,竟遭到酒吧老板持甩棍进行殴打。近日,经自贡市自流井检察院提起公诉,酒吧老板都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14年9月,都某在自贡市自流井区同兴路经营一家酒吧,涂某成为酒吧的常客,多次在酒吧消费签单。由于涂某迟迟不肯支付这笔费用,都某多次催促无果,心中充满了愤怒。

  2015年3月26日,都某通过电话联系在自流井区一茶坊内找到涂某。一怒之下,都某持甩棍击打涂某的头部,随后又拿起桌上茶杯将茶水从涂某的头部淋下,用茶杯砸涂某头部,致涂某受伤。经鉴定,涂某受伤属轻伤二级。2015年6月25日,都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陈圆圆 记者 卜一珊)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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