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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山:奇葩校规于法无据应废除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9-01

  近日,一学生在网上发帖吐槽称,福建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对新生发型提出苛刻要求,不合规定者或现场理发,或不予注册,“我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对此,该校招生处工作人员回应:学校确有此规定,且今年学校新调整了要求,男生发长不得超过6毫米,报到时不合格都是不允许注册的。(8月31日澎湃网)

  近年来,奇葩校规可以说是风行东西南北,什么“男女生不得同桌吃饭”“校服要按规定买”“不穿校服不准参加考试”“吹泡泡会被开除”等等,每年一到开学季,雷人校规可以说是“没有最雷只有更雷”。笔者不知道“男生发长超过6毫米的不允许报到注册”的校规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其法理依据何在?

  校规是学校所定的学生必须遵守的规则,也是一个学校师生的言行规范。制定校规的目的是强化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从这一点上讲,虽然学校规定男生头发尺寸的初衷本不值得质疑,但可行性却大打折扣。为何男生发长以6毫米为界限,而不是7毫米、8毫米或者5毫米、4毫米。且不说执行者是否会拿着一把卡尺去测量每位报到男生的发长,单就这尺寸是如何设定的?

  倘若这样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的支撑,只是局限于某个学校领导或某几个学校老师的想法,而没有征求约束对象——广大学生的意见,那其规定自然难以得到学生们的认可,必然会招致学生们的反对,最终不仅没有起到约束的作用,反而会导致师生矛盾,影响校园和谐氛围。

  校规既要对学校师生的行为有所约束,但也不能忽略了学校师生的个性发展,即便是存在个别男学生蓄意留长发,那也应以说服教育为主,或是请家长监督配合,而不是武断地以拒绝报道注册这样相当于取消学生入学资格的做法。退一步来讲,既然是以校规的形式明确的,老师自然也不例外,不知该校的老师们甚至是学校领导是否又遵守了这一规定呢?如果老师都不能做到,那又怎去要求学生如此。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特别是面对正处于逆反心里期的学生,校规更应避免“人治”的随意性。

  推进依法治国,学校也应建设法治校园,学校的一切日常管理活动也包括校规的制定实施,都应在法治框架内,必须依法有据。只有让校规的制定合理化、人性化、规范化,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少一些哗众取宠的奇葩校规出现,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让校规起到约束师生行为规范作用。(隔山:四川成都市沙湾路65号)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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