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这是北京市首次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上升为重点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北京将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9月1日新华网)
“十三五”期间,北京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抵押养老,在交通枢纽设置老年人等候专区。同时,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此外,还将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商准入等政策,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
在日趋严峻的老龄化形势下,这一条条为老年人专设的优待政策听起来倒很能让全社会满意,但在抓落实上却是“雷声大雨点小”,漏洞百出的政策急需健全完善。比如,考虑到工作太多、领导不批、影响收入等诸多因素,在企业,甚至是机关事业单位,能够休探亲假的人并不多,有专家表示该假期已“名存实亡”。
再比如,老年人以房反向抵押贷款给金融机构,由相应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年龄、预计寿命、房屋的现值、未来的增值折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将其房屋的价值,按月或按年支付现金给借款人。那么问题来了,借款人去世后,由谁还款?这是否变相加大了年轻一辈的压力?而老年人为了不增加子女负担,不愿采取这种养老方式,岂不是又成了“名存实亡”的新政?
由此可见,新政策如“孝老假”应当明确规定享受新政的职工类型、范围,且不应扣绩效工资,让职工乐于“常回家看看”。再如,能享受住房抵押养老的老年人不应局限于拥有房屋产权的,子女拥有并愿意抵押的也可,且新政应明确还款人员和时间,让老年人放心抵押、明确贷款。
因此,在全盘重整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蓝图的绘制还需更加细致而周全,使惠民政策更具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将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惠及全民。更重要的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都知晓新政并参与其中,莫让惠民政策仅为“纸上谈兵”。(杜雪:四川绵阳盐亭县政府办)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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