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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90后持射钉枪打猎 两名群众成了“靶子”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9-05

  泸州90后村民淦某,持非法改装的射钉枪打猎时误伤周围两名群众。日前,该案经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江阳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淦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2月12日,淦某携带自己非法改装的一支射钉枪,在江阳区弥陀镇群利村附近打猎,不料在使用过程中误伤周围两名群众。案发后,淦某及时将二人送至医院治疗。2月13日,淦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经鉴定,淦某所持有枪支系射钉器改造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枪支,且具备杀伤力。法院认为,淦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黎磊 记者 岳东)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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