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 发布时间:2016-09-07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常委、副市长蒋英胜(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英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拆迁、款项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12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蒋英胜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曾称严厉打击向企业吃拿卡要
1964年出生的蒋英胜对外常自称自己是农民的儿子,而他在新农村建设上的政绩曾被广为称道。2010年,蒋英胜辖下的新农村示范片,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增长1164元,增幅22.65%。先后被评为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一等奖,被评为四川省“三农”工作先进县,被认定为全国首批50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除新农村建设工作外,蒋英胜在任时也对辖区内的招商引资工作异常重视。2009年,广安市广安区召开委招商引资专题会议,蒋英胜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狠抓项目、土地和资金的落实,进一步优化广安区投资环境,严厉打击向企业吃、拿、卡、要行为,真正让外来业主进得来、留得住,共同实现“你发财、我发展”的双赢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检的通报中,蒋英胜正是因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拆迁、款项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而被检方提起公诉的。(见习记者 安伟光)
蒋英胜简历
蒋英胜,男,汉族,1964年1月生,四川岳池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1982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9.09-1982.07南充县师范学校学习
1982.07-1985.09岳池县兴隆区铺芽乡小学任初中语文教师、校团支部书记、教导处副主任
1985.09-1987.07四川教育学院教育行政系教育管理专业脱产学习
1987.07-1990.01岳池师范校教师、校团委书记、党支部委员
1990.01-1993.09***岳池县委宣传部干事、人秘科长、党支部委员、宣传系统党总支委员
1993.09-1994.09借调***广安地委宣传部工作
1994.09-1998.12***广安地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09-1996.06四川师范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函授学习;1996.05-1998.05下派华蓥市溪口镇挂任党委副书记;1996.09-1998.05西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经济管理研究生课程班在职学习)
1998.12-1999.04***广安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1999.04-2001.10***广安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10-2002.11***广安区委副书记(其间:2001.10-2002.04兼任广安区委办公室主任)
2002.11-2004.11***广安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2004.04-2004.09兼任广安区协兴镇党委书记;2003.08-2004.10兼任邓小平故里建设与发展工作团团长)
2004.11-2005.01广安市园林局局长、邓小平故里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04.10-2004.12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第三期公共管理专题中美研修班学习)
2005.01-2005.03***广安区委副书记
2005.03-2005.08***广安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2005.08-2008.06***广安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2005.09-2008.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8.06-2011.11***广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1-2011.12广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广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
2011.11-2012.01广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
2012.01-2012.11 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2年12月,任广安市委常委。(据中国经济网)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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