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8-19
为深刻吸取“7.4”交通事故教训,努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隆纳大队联合路政执法大队、川南高速公路公司泸州管理处,就深入开展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进行了再一次工作部署,决定采取“三进、三联、三防”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三进”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大队要联合路政、运管部门深入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学校和客运企业,大力宣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知识。一是进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学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上交通安全课等形式,宣传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拦乘车辆的危险性,并重新与各村(组)、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二是进经常上路行走的村民和拉客、揽客人员家庭。对经常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横穿的居民,要面对面地交流、宣讲;对住在高速公路附近的精神病人,要将其送回家,并与家人及村、组干部见面,责成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对经常在高速公路上拉客、揽客的人员,要逐一进行警告、训诫,并逐人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三是进有高速公路营运班线的客运企业。向法人代表、安全经理宣传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向营运客车的实际车主及广大驾驶员宣讲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客的危险性及违法成本。
二、采取“三防”手段,加强安全防范。一是“人防”。大队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安全检查登记制度,依托收费站、服务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逐一登记,切实做到“六个必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夜间勤务,发现违法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要通过鸣警报器、喊话提示等方式,及时予以制止。二是“物防”。川南公司泸州管理处要在客运车辆经常违停上下客的高速公路出入口、跨线天桥、地下通道等重点地段设立醒目的禁停标志;在临近城镇、靠近村庄,经常发生行人上路行走、拦乘车辆的路段,建设隔离墙,完善防护网;在护坡带、隔离墙等位置布设碎玻璃片、啤酒瓶、反角刺等防攀爬装置,阻止行人、乘客进入高速公路。三是“技防”。大队充分利用川南公司泸州管理处和泸州市运管所的视频监控、卫星定位系统,加强网上巡逻。一旦发现路面有行人,要及时派出警员前往处置。对违法停车上下客的客车,要及时抓拍,固定证据。
三、实行“三联”举措,加强巡逻管控。一是警路联动。大队与路政执法大队采取联合巡逻、交叉巡逻、定点守候等形式,切实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对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乘客要坚决进行劝阻、教育、处罚。发现防护网、隔离墙破损、缺失或发现涵洞内、天桥上有积水、障碍的,要督促养护部门及时修缮和清理。二是警运联手。大队与泸州运管所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凡发现客运车辆驾驶员违法停车上下客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限处理,并及时移交运管部门依据《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处理;情节严重、一年内三次违法停车上下客的,通报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相应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三是警企联防。大队与泸州运管所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联动协作机制。客运企业要向大队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作出充分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免费开放企业内部的GPS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客运企业的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强化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监管的书面承诺。大队对查获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上下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给泸州运管所和所属客运企业以及安监部门,运管部门除依法处罚处,还要督促客运企业依照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真正做到“一次违法,三次受罚”(交警部门处罚、运管部门处罚和客运企业内部处罚),以增加违法驾驶员的违法成本,使其不敢违法、不愿违法。(完)孙林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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