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0-08
一个科级干部,在担任宁夏中宁县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局长短短1年多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0次非法收受贿赂138万元、贪污公款687760元、并对2635211.42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赃款共计466万余元,可谓日进斗金。(中国***新闻网2012年10月8日)
据息,该局长名叫陶荣,在这1年多的时间里通过贪污、受贿敛财,真是让人“触目惊心”,是什么让他走上犯罪的道路呢?一方面,施工单位纷纷行贿成为他犯罪的推手,因为地主政府建设资金不足,各施工单位为了拿到应得的工程款,要么“重磅出击”,承诺拨付多少工程款,给他多少钱;要么“细水长流”,利用过时过节送钱送物,以各种办法让陶荣为其签批工程款。陶荣在收受别人钱财的同时,以为自己没有多批一分钱,也没有降低工程验收质量标准,觉得心安理得,不会被查处,殊不知人心难足,慢慢地就觉得收取他人钱财是理所当然,后来还伙同他人伪造材料贪污公款,陷入了无法自拔的深渊。
一个人走向犯罪,主要是自己立场不坚定,不坚持党性,或存在侥幸心理,或见财眼开。在漫漫人生路上,我们会面对各种诱惑,或金钱、或美色,但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们要有正气,不要被社会上的歪风邪气所左右,所谓“正者无敌”嘛!再者言,人生价值观也很重要,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干部队伍党性修养、思想态度价值观的教育,不要过分追求物质享受,要以为国家、为人民做出贡献为自豪,以自己负责的工作卓越成绩为骄傲。相信这样,思想问题解决了,贪污受贿行为也渐渐消失了。其次,我们的地方政府也不要为了挣业绩,在资金不足、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将有些项目纷纷上马,造成资金拨付困难等其他滋生腐败的土壤。
当然,产生犯罪、腐败现象的原因很多,不单是领导干部个人的贪念,地方政府资金不足原因,还有施工单位、企业和个人行贿所致。如果各方面问题都解决了,可能贪污、受贿现象也就不存在了。(完)作者: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 肖显森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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