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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滩乡:多举措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8-22

    在禁毒工作中,泸州市合江县南滩乡以村为基础、以村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对具备条件的初次吸毒成瘾人员实行社区戒毒(康复)措施,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从3月1日开始,该项工作已在全乡6个村1个居委会全面铺开。

     健全社区戒毒(康复)机构网络。南滩乡成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委员会,各村(居)委会成立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和社区戒毒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结合实际,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明确职责,摸清情况。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明确乡派出所、卫生院、社会保障所、学校、团委、妇联、社会事务办、司法所等单位职责,摸清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的身份情况、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

    工作经费和人员保障落实到位。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要保障经费的投入,按照农村适合社区戒毒(康复)每5名吸毒人员配备1名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戒毒专职人员。

     加强部门协作,建立激励机制。按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一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村(居)委会100元,二年奖励村(居)委会200元,三年奖励村(居)委会300元,以此调动村(居)委会干部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大宣传力度。由乡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心校、社会事务办、劳保所、工会、妇联、团委等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禁毒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医、就业、就学、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生活保障等方面咨询援助。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培训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地点变更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责任追究制》,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完)南滩乡  舒小梅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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