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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纳高交大队以案为例强化民警安全防护教育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0-17

    为汲取执勤处警伤亡惨痛教训,10月16日,隆纳高交大队召开全体会,进一步落实好民警以及文职人员路面执勤执法时的安全防护工作。

    会上,教导员罗晓晓通报了案件经过: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潭邵大队娄底中队民警李晓峰(男,24岁,警号170996,三级警司)与中队另一民警在沪昆高速湖南潭邵段双峰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K46619的大货车有超载违法嫌疑,李晓峰立即打手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拒不服从指挥,将李晓峰往前推行了10余米后突然加速,并将其卷入左前轮下,李晓峰当场殉职。罗晓晓指出,民警的自身安全是保证各项行动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的重要保障,全体民警以及文职人员要结合近期因民警自身发生的事故的案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了涉警伤亡案件原因,进一步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随后,大队长张礼华带领全体民警再次学习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为》,并就在各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中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做好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尤其是近期整治行动任务繁重,行动中要按照规定摆放反光锥筒、“停车检查”的警示牌,科学设置临检区、检查区,将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完善执勤时安全防护装备,执勤民警,尤其是夜间巡逻民警,要配足必需的防护装备,如:反光背心、锥形筒、警示标志牌、手持警示停车牌、夜光指挥棒、警用可充式强光电筒等安全防护装备,确保一线执勤执法民警人人都有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装备。三是文明、规范、理性、平和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执法,文明礼貌执法,公平公正执法,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坚决杜绝冷、横、硬、推执法态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严防涉警伤亡事件发生。(完)隆纳高交大队 孙林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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