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8-26
日前,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行文批准纳溪区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同意其正式运行。这对纳溪区在保护长江上游水质、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实现“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纳溪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永宁街道百果园,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5万吨。该项目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0.75万吨,占地27 亩,新建配套收水管网11.8 公里,提升泵站1 座,工程投资7087 万元。污水处理采用CAST处理工艺,分为预处理、生化处理和污泥处理三个工段。排放标准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 标准限值,预留升级到一级A 标的可能。
纳溪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式运行,解决了长期以来纳溪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问题,预计该项目每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360.4吨,氨氮18.6吨,这将为纳溪区经济发展腾出较大的环境容量,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建设山川秀美纳溪发挥重要作用。(完)纳溪区环保局 刘沛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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