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0-19
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文化摇篮、政治史书和经济丰碑。如何揉合各类城市元素,准确定位城市,打造好城市名片,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实行著作权登记有利于作品的保护及解决因权利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为解决纠纷提供初步证据,并有利于作品的许可、转让、传播和经济价值实现。因此,积极申报泸州市“中国酒城·醉美泸州”城市形象宣传词的著作权保护对于宣传泸州、提升泸州城市影响力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按照刘国强书记“打造叫响泸州的城市名片”的指示和鞠丽常委“抓紧抓好'中国酒城 醉美泸州'固化工作”的部署,2012年3月,泸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迅速成立了以方莉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固化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总的牵头部门和各项固化工作的具体实施责任部门及精干的办理人员,根据工作关联性,由泸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管理科负责“中国酒城醉美泸州”城市宣传词著作权申报工作。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泸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做了大量精心的准备工作,从史籍资料中研究、挖掘“中国酒城”的渊源;积极联系、走访省版权事务中心,认真拟定著作权申请登记的工作方案,并根据申报程序和要求,请示汇报“中国酒城醉美泸州”宣传词的著作权申报方式、著作权权利人和作品创作人。在申报过程中,多次专程赴省版权事务中心沟通协调,形成申请注册报告,经多方努力,独具泸州特色的城市形象宣传词“中国酒城·醉美泸州”,最终顺利获得著作权登记保护,著作权人为泸州市人民政府。
“中国酒城·醉美泸州”著作权的成功申报,为我市全力打造泸州城市文化名片,展示泸州特色文化魅力,扩大泸州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都将起到极好的宣传作用并打下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基础。(完)泸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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