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2019年3月27日上午,古蔺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一案,全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领导和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部分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侦查机关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被告人是否具有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为目的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举证过程中,就辩护人提出的侦查机关受理立案件程序上不合法问题提出异议,公诉机关申请了侦查人员出庭,对该问题进行详细说明。法庭审理过程中,利用多媒体示证,通过投影仪向被告人、辩护人及旁听人员现场展示证据,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庭审结束后,全市刑事工作审判人员与合议庭成员展开座谈,对刑事庭审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市中院刑二庭庭长雷刚从配合、效率、证据和事实、态度四个方面作出点评:一是合议庭组成人员之间须配合密切,应分工合作,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案件,要避免陪而不审现象发生。二是要注重庭审的效率,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争议较大,可能涉及无罪辩护等案件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确保整个庭审的流畅性。三是证据和事实方面,审判人员应提高专业化水平,提升庭审驾驭能力,确保“争议焦点查明在法庭、证据评议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审判人员要持中立态度,保证审理和裁判的公正性。(李庆、王钰)
编辑:温华谯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