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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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一则“从今天起,宜宾所有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开来。消息是否属实?记者从宜宾市交警支队获悉,该消息纯属谣言。
该消息称:从今天起,所有的宜宾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可处罚100,大家注意了哦! “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据宜宾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不止是公交车站,严格来说,城区道路未划停车线的路段均不能停车,同时宜宾市交警支队安装有电子警察对违法车辆进行全天候抓拍,同时提醒市民不管是否安装视频监控,也应规范驾驶。”
同时,公交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交车上虽然安装有摄像头,但是用于拍摄车外路况、车厢及司机情况,便于公交公司内部管理,公交公司并没有权限拍摄路面其他车辆的违章情况。(记者 黄铄然)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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