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9-22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微信公号9月20日消息:刘历根,江西省于都县禾丰镇中坊村村支部书记。今年8月被提名于都县人大代表、党代表,但是没有多久,提名却被撤销了。(9月20日澎湃网)
从该文的消息源来看,该村支书之所以被撤销县人大代表、党代表提名,主要是其欠钱不还当“老赖”,并被法院裁判强制执行。笔者认为,欠账还钱天经地义,村支书欠账不还还当“老赖”,被撤销代表提名是咎由自取。
村支书当“老赖”暴露了其心中无诚信。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不仅是中华民族历来推崇诚信。而且以诚取信既是人格修养的重要内容,也是为政修德的根基所在。作为村支书本是包括诚信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者,欠账不还,最终的结果是失信于民,导致村民信任丧失、信赖殆尽,甚至是当地市场经济秩序的无序和混乱。与***员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的高尚情操格格不入,严重抹黑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形象,其危害程度不言而喻。
村支书当“老赖”暴露其心中无法。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作为村支书的刘历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从小说是法律意识缺乏,从大说就是对法的不敬畏。这其中有其特权意识在作祟,认为自己是村支书在法面前要高一等。如果说面对法院判决不履行是法律意识的淡薄,那其面对法院后来的强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而不为所动,甚至是对立案账户销户,这已经演变为与法的对抗。常言道“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做遵法的模范,还要做学法的模范,也要做守法的模范,而该村支书却成了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一个反面典型。
被取消人大代表、党代表提名候选人,源于其是一个不讲诚信、不负责任的人。由此,不得不问,就这样的一个人还如何去为社会公众服务?又如何去客观、公正地行使权力?更不要说其还能在村支书位置上不忘初心,担当起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建设美丽新农村的重任。(隔山:四川成都市沙湾路65号)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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