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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沅:警惕官员假“网红”之名行“弄权”之实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9-22

  “山西县长广场摆摊为瓜农推销白瓜”“湖北县委书记为推广当地旅游直播跳伞”……曾几何时,“网红”一词也“傍上”了政府官员,引人关注,“粉丝”众多。官员成“网红”,既收获过称赞,也遭受过质疑。

  地方官员出于振兴地方经济法、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的目的,利用特殊身份和影响力进行广告营销,其行为本身无可厚非,但是,需要严格把握标准,严防僭越党纪国法的红线。中国经济保持连续十余年的增速,如今已进入经济转型期,下行压力增大,作为地方行政官员,肩负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重担。为此,不少官员大胆创新,迎合信息化时代的潮流,推陈出新,为发展注入活力,例如:网络问政、电话问政等,我们应当给以肯定的评价。而事实也证明,与时代接轨、与潮流同步的“接地气”做法深受人们赞同。

  “领导干部”要做‘网红’”,湖北省委书记曾发表留言。号召官员做“网红”,其初衷是借此表达领导干部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的决心,号召领导干部大胆地将自己置于网络的监督之下。官员当“网红”,若是把握得当,利用的好,必然会收到人们尤其是年轻群体的拥护,但,若是把握失当、行为失范,则其负面影响必然被网络无限度放大,最终引火烧身。不排除有价值取向偏离正常观念的个别官员,追逐名利,向往万众瞩目的“名人”光环,企图借机扩大自己“名气”,满足一回“名人”愿望,如是,必然会遭到抵制。

  官员做“网红”,要恪守职责,警惕肆意弄权。此前也有媒体披露过有公职人员身着制服录制并发布不符合身份、有损队伍形象的视频,给单位和国家抹黑。此举种种,不外乎是动机不正确使然,希望借助身份的敏感,达到在“镁光灯”下一举成名的目的。官员手握权力,权力要为民所用,“网红”也是权力运作之下的产物,同样,其内容、影响都不能背离为人民服务、为民生存在的宗旨。官员做“网红”,始终要明晰公私界限,牢记红线,克己奉公,要时刻警惕不能逾越雷池,弄权枉法。(洪沅:四川绵阳市盐亭县)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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