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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暂不实施“阶梯水价”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9-06

    《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城市居民用水将推行“阶梯水价”,用得越多价格越高,但价格的具体情况,将由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情况具体制订。

    泸州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由于该市目前不具备实施“阶梯水价”的条件,故暂时无法实施。《条例》中提到的“阶梯水价”,初衷是鼓励节约用水。“这样的阶梯式计量水价,对缺水城市来说更有必要,而就泸州而言,城市缺水压力不大。”泸州市住建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阶梯水价”,需要进行户表改造,要在计量到户的前提下进行,而目前泸州市不具备实施条件。(完)逯望一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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