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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9-06

  为了加强经常性的人防战备工作,居安思危,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技术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防空警报器进行统一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1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二、试鸣范围

  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区域内,泸县、合江、叙永、古蔺县城区内。

  三、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10时至10时03分,鸣放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周期,共3分钟。

  (二)空袭警报:10时05分至10时08分,鸣放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周期,共3分钟。

  (三)解除警报:10时10分至10时13分,鸣放一长声,连续3分钟。

  四、注意事项

  本次防空警报器试鸣是我市组织的日常战备活动,希望广大市民注意识别,熟悉警报信号,不要产生错觉,坚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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