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10-08
9月30日泸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强的提请,决定免去:
刘光明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志勇的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王 强的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学彬的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靳地胜的泸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志勇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开源为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曾 平为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 闯为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龚百川为泸州市审计局局长。(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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