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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城管局:“三项制度”加强市政设施安全管理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10-11

  为深刻吸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泸州市纳溪区城管局严格实行“三项制度”加强市政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是完善市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落实措施、归口包干”的原则,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制度,要求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局安办实行每月一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进行通报。

  二是坚持值班(值守)和巡查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负责接报突发事件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重点对城区桥梁、市政设施等进行巡查,现已落实桥梁值守人员8人,市政设施、路灯流动巡查人员4人。

  三是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接报限时处置制度。坚持每月开展1次集中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实行安全隐患跟踪管理台账制度,对接报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及时进行整改。截至目前,维修变压器2,维修配电箱52次,维修路灯216盏,更换电缆1.2万余米,整改低洼地带4处,新辅设地下管道300余米,更换井盖、水篦子316次;完成地质灾害点整治2处,投资近70万元。(朱艳 何劲)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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