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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国土资源局多举措服务现代化农业建设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10-13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设施农用地审批权下发到乡镇政府,申请用地户经乡镇审批同意后,需及时将有关手续报县级国土部门备案。为此,泸州市古蔺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股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主动服务于现代化农业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吃透相关政策法规,并把相关政策法规和办理流程制定成册,向申请用地企业和群众发放。针对群众的咨询热情解答,当好养殖、种植用地户合法用地的好参谋。

  二是对用地户提出设施农用地申请的,仔细登记,落实地类和规划等相关要件。对符合设施农用地申请条件的,现场进行指导;对不符合用地条件的项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审查报备等各个环节实行跟踪服务,让群众省心、满意。

  三是针对农用地监管难的情况,将已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纳入动态巡查范围,及时掌握设施农用地建设使用情况,督促使用者规范使用。认真履职监管到位,对改变用途、超标准等违法情形时时防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立案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土地的规范合理利用。(陈敬群 邓潇潇)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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