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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拆迁户均表示出很大的疑惑:“同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二期的土地审批都顺利过关,为何唯独开发到三期时,突然就因与现行土地出让政策不相符而暂停办理了?”
●泸州市国土局局长黄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给出的答案是:不是国土部门不办理,而是原开发企业与政府签订的“协议出让”供地方式,确与现行开发用地的政策不相符
由泸州松鹤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总体量为54万平方米的长江现代城,一、二期工程均顺利完成交付。当开发到第三期时,工程刚进入拆迁程序,便遭遇供地新问题而搁浅。开发商、拆迁户均表示出很大的疑惑:“同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二期的土地审批都顺利过关,为何唯独开发到三期时,突然就因与现行土地出让政策不相符而暂停办理了?”
达成协议拆迁户就地返迁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中路拆迁户张永莉、刘兴文等6户居民联名向华西城市读本反映:开发商泸州松鹤房地产开发公司,将34户居民的房子进行拆迁,此后土地空置快两年,至今连地基也未动工。照这样拖下去,拆迁户就地反迁还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实现?
据张永莉等拆迁户介绍,2009年底,泸州松鹤房地产开发公司手持原泸州市规建局的批文和红线规划图,与前进中路棚户区的34户居民和单位多次协商后,双方达成门面和住房均原地返房等拆迁安置协议后,34户居民全部搬迁至出租屋等待。随后,开发商完成拆迁,泸州主城区长江边最大一个开发楼盘——长江
现代城三期工程“现代品尚”高层电梯项目,终于进入启动程序。
两年过去土地空置未打地基
然而,转眼快两年过去了,望眼欲穿的34户居民,却见“现代品尚”迟迟不动工打地基。拆迁户找到开发商,得到的答复是:“不是我们不想早点动工,而是土地报批手续卡在泸州市国土局,一直未办下来。”巴不得早点搬回新家的34户居民都深感困惑:既然手续齐全,为何国土部门审批了一年半载都办不下来?34户居民越来越疑惑:“照这样下去,我们何日才能搬回新家哟!”
开发商困惑同一项目唯独三期搁浅
既然手续齐全,又有规划部门的红线图,长江现代城三期“现代品尚”为何搁浅?开发商泸州松鹤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此也感到不解:“同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二期的土地审批都顺利过关,为何唯独开发到三期时,突然就因与现行土地出让政策不相符而
暂停办理了?”
长江现代城的土地开发权是如何获得的?据松鹤房地产开发公司介绍,2001年,泸州市政府在修建滨江路澄溪口至长江大桥段时,因资金问题决定采用类似BOT的滚动开发模式。由松鹤和佳乐等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为政府承担修建长达几公里的市政设施滨江路;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回报原则,政府以协议出让方式将沿线棚户区的开发建设权,出让给投资方。拆迁方式,由开发方与沿线拆迁单位和居民友好协商,并完善相关手续。
根据泸州市政府2001年第25号会议纪要,松鹤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了滨江路原造船厂一带红线范围内66241平方米的开发建设权,并将楼盘开发项目取名为长江现代城。2006年6月,泸州市国土局为开发商出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长江现代城一、二期工程,破土动工。为解决长江现代城的供地遗留问题,2008年11月,泸州市国土局与松鹤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补交土地出让金690余万元。
2010年,松鹤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对位于前进中路的第三期工程中的1#地块实施开发建设,并将楼盘项目命名为“现代品尚”。因该项目地
处泸州旧城区,属旧城改造性质。按前两期的操作模式,长江现代城三期工程拆迁结束后,开发商将相关土地资料备齐提交泸州市国土局审批。不料,国土局的答复却是原来该开发商与政府所签的“协议出让”方式,与现行土地政策不相符而暂停该宗土地的手续办理。
国土局表态:与现行开发用地政策不符
针对拆迁户和开发商的质疑,泸州市国土局局长黄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给出的答案是:不是国土部门不办理,而是原开发企业与政府签订的“协议出让”供地方式,确与现行开发用地的政策不相符,必须走“招拍挂”供地之路。
黄勇表示,长江现代城三期项目的供地,确实是个历史遗留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国土部门的意见是,既然是历史遗留问题,就应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目前,国土部门已向市政府提交了报告,正等待政府专题研究。”黄勇坦言:“要解决长江现代城三期开发项目的供地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部门很多,不是国土一个部门就能解决得了的。”
文/图本报记者杨元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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