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古蔺县法院:释法解怨气 邻里重和谐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24

  “来,老任,抽支烟!现在事情都已经解决了。”“谢了,不敢再抽了,我现在一支烟要作为四次抽。”“你是热情,但最好不要劝病人抽烟喽。”法官也在一旁说道。很难想象,就在几个小时前还视彼此如仇敌的原被告双方又恢复了昔日邻里间的友好和谐。

  祁某2009年请任某为其修建房屋,房屋于2010年修建完工。因种种原因,祁某的房屋施工款两人一直未做结算。2012年,任某也修建新房,与祁某毗邻而居,建房材料从祁某的店里赊了一部分。

  2014年7月,任某向祁某出具了一张欠条,载明差欠祁某材料款一万元,并约定2018年7月之前归还,如到期未还,则从欠款之日起加付利息。由于任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祁某遂于今年4月1日一直诉状将任某告上法庭。

  祁某在得知自己被告上法庭后,异常愤怒,声称自己不还钱是因为祁某在进行房屋施工工程决算时不尊重客观实际,少算了工程量,并扬言要把祁某的房屋门窗砸了,以解心头之气。

  4月23日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矛盾,避免双方无休止的打官司,特地到两人居住地进行了实地勘查。

  在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承办法官告诉任某,其与祁某的纠纷属于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而本案祁某是以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其还款,如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可依法另行起诉维权。

  考虑到任某去年车祸受伤后,身体一直未完全康复,家庭收入微薄,承办法官积极与祁某沟通,希望其作出让步,体谅任某现在的艰难处境。

  通过反复沟通,祁某与任某终于就矛盾的解决达成了共识,两人也不再纠结于过去的是是非非,表示今后会和睦相处,搞好邻里关系。(王飞)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