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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速裁庭当日立案调结 8000元当庭兑现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26

  4月23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速裁庭干警在立案当日成功调解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全部案款8000元。速裁庭快速高效地化解该起纠纷,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龙马潭:速裁庭当日立案调结 8000元当庭兑现(图1)

  2017年3月,原告龙马潭区某综合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签订《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协议》,约定王某承包某农贸市场经营,承包期为3年,每年租金68000元等事项。签订协议后,王某向原告缴纳了保证金3万元并支付承包费27000元。2018年3月,双方口头协商解除承包协议。扣除应退还的保证金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尚欠承包费11000元,被告对该金额持异议,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处理。

  龙马潭区法院立案庭接收原告的诉讼材料后,按照繁简分流程序,把案件分到速裁庭。速裁庭干警在立案当日随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先行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调解干警了解到双方对尚欠承包费金额11000元无异议,但因解除协议时被告向原告移交了相应财物应抵扣一定费用,双方对移交财物应抵扣的费用金额争议较大。调解干警针对双方的争议点,从合同约定着手,经过耐心详细的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所欠的承包费8000元,双方握手言和。(田永杰)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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