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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住户自家院坝露天烧树叶 遭罚500元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29

  “早晓得在自家院坝烧树子叶叶都要被罚款,我何苦要干这档事嘛?扫出去倒了啥事都没有……”日前,家住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望江路的瓷砖经营户冯天华,在收到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懊悔不已。

  近日,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望江路一院坝有浓浓烟雾冒出,疑似有人在焚烧杂草或树叶。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发现瓷砖经营户冯天华正在自家露天院坝焚烧树子落叶,院内烟雾缭绕,烟尘弥漫。

  冯天华说,因为起风,院内树子上掉了很多落叶到地上,自己就想到一烧了之不碍事,哪曾想一个小小举动竟触犯了国家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冯天华进行批评教育,立案查处,罚款500元。

  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市民,枯枝落叶等垃圾在焚烧时,属于不完全燃烧,会向大气排放气体、液体和固体等多种有害物质。现正值黄桷树、小叶榕等树木换叶高峰期,千万不能随便焚烧枯枝落叶或其它生活垃圾,要集中起来,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袁丽)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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