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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镇:村级推行调解组织“四个一”制度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9-25

    合江镇明家坝村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建立“四个一”建设制度,大量民事纠纷通过村社调解人员调解得到处理。今年以来,全村信访量同比下降12%。

     一是建立一支纠纷信息排查队伍,每相邻的5至10个农户为一组选出一名纠纷信息员,观察农户的纠纷苗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果断调处;二是建立一支义务调解队伍,各社聘任了2-3名具有法律和政策水平,热爱调解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退休职工或威望较高的社员为义务调解员,协助村调委会做好调解工作;三是建立一支专职调解队伍,主要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人员组成,这是调解工作的中坚力量;四是以村办公场地为依托,设立一处专门的调解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张思文)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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