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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环保监管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1-22

    为了响应国家环保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达的相关要求,泸州市环保部门将大力加强电力行业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加大对电力行业环保工作的监管检查,主动与电力业务监管办公室联系,认真履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职责。

    加强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监管。督促各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对主要污染物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

    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脱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监管。严格“三同时”管理,对燃煤机组脱硫脱销设施的运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

    加大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对需要关闭或停产的违法排污企业给予及时的限电、停电处置。(完)泸州市江阳区环保局 吕享霞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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