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9-29


9月28日,泸州市司法局纪委书记董剑一行到纳溪区参观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参加了纳溪司法局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座谈会。
会上,检查组听取了纳溪司法局关于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汇报和新型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认为,纳溪司法局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形成了抓宣传教育、抓责任措施、抓工作结合的特色体系,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同时,检查组对纳溪司法局下一步开展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把《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作为一项常态化机制,把《廉政准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紧箍咒”,作为工作、生活当中不能逾越的“一道红线”;二是在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当中,要定位准确,在资金、人员保障困难的情况下,重点打造1-2个新型人民调解特色组织,并以此带动其他新型人民调解组织的发展。纳溪区司法局 王良洪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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