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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男子绑定手机号遭更改 信用卡被盗刷10万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0-25

  今年1月15日,内江市民梁某某到内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称,自己的信用卡信息被人盗刷10万余元。接报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受理此案,并经初步核查后立案侦查。

  据梁某某称,他于2013年在内江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同时将自己的一张开通了网银的借记卡与该信用卡绑定,以方便还款(信用卡如有消费,登录该借记卡网上银行就能还款)。信用卡办理成功后,梁某某只用过三次,自2014年3月30日之后没有使用过。但蹊跷的是,2015年7月到9月期间,这张信用卡被人分别在济南、深圳等地刷卡消费11笔共计10万余元。

  警方调查发现,2015年7月,曾有一个131开头的手机号码三次拨打梁某某信用卡手机银行客服电话,谎称是梁某某本人,因为信用卡遗失需要挂失并补办一张新卡,因其在深圳出差,要求将补办的新卡寄到深圳市某小区,同时将信用卡原来绑定的电话号码变更为另外三个号码。由于犯罪嫌疑人能准确报出受害人梁某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瞒过了银行客服人员,补办成功并将信用卡激活。之后,对方利用补办的信用卡进行盗刷。

  经过近9个月的艰苦侦查,专案组辗转深圳、广州、杭州、海南等多地,最终破获此案,抓捕了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据李某某供述,其通常通过黑客软件或网上购买的方式获得受害人信用卡信息,然后冒充受害人进行犯罪行为。在此期间,李某某前后用于作案的电话卡有几百张,全是没有实名认证的电话号码。

  目前,李某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另有三名团伙成员正在被检察机关申请批捕或开展网上追逃。

  办案刑警表示,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电话号码全部未经实名认证,是本案侦破的一大难点。当前正在实施的手机实名制,将进一步提高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成本,能对犯罪嫌疑人起到一定的制约和震慑作用。(记者 张小丽 实习生 黄彬鹏)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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