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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黑校车”严重超员 司机涉嫌危险驾驶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10-29

  10月25日,非法从事客运业务且严重超员的驾驶员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泸县公安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6月29日,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立石镇泸艾路0KM+500M处设卡检查,将张某驾驶的渝C3D**8号小型面包车拦获。经查,该车是核定载客8人的非营运车辆,张某利用该车收费装载学生,运营“黑校车”,当时载客15人,超员7人,属非常从事客运业务且严重超员,张某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严重超员的将涉嫌危险驾驶罪。(陈霞 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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