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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公证出击,助银行顺利交房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5-08

  近日的一天早晨,泸县公证处刚开门,自称系某银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张某焦急地进来求助:“求你们帮帮忙,能不能立即派人到现场办公证。”

  经了解,张某系泸县某银行的职工,因梁某、张某向银行借款,但到期拒不归还,该行与梁某、张某的抵押贷款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后,梁某、张某拒不履行裁判义务。在法院组织将梁某、张某用于抵押借款的房屋进行司法拍卖中,抵押房屋由杨某竞买购得。但梁某、张某拒不交付房屋,至该拍买房屋无法交付,银行、法院多次找梁某、张某腾房无果,法院在执行腾房时,梁张二人还扬言要阻碍腾房,恐引起纠纷,要求公证处参与保全执行腾房行为。

  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公证处当即受理该案,并指派资深公证员当日上午赶往梁某、张某被执行房屋所在地。在银行、法院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下,公证员对梁某、张某房屋内的物品仔细地进行了摄像、拍照,清点造册、如实记录,并监督将屋内物品进行了搬离、封存,之后立即将腾空的房屋交付给了杨某。

  公证结束,银行、人民法院一再表示感谢,称幸好有公证及时、主动出击,保障了人民法院执行过程的顺畅,保证顺利交房,维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张银)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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