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5-08
“贫困不是挡箭牌,脱贫也要讲诚信”。5月6日,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石宝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贫困户领取危房改造款后拒不支付危房改造工资的案件,在贫困户中引起强烈反响。
邓某应是古蔺县皇华镇铁厂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其住房属于危房,相关部门为其安排了危房改造资金,由其自行进行危房改造。邓某应一直没有能力实施改造工程,为此,驻村工作组出面为其找到工人,组织双方签订改造合同。

危房改造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皇华镇政府按相关规定将改造款13000元打入邓某应账户。邓某应领取改造款后,不但拒不支付工人邓某宽的工资,还捏造事实、诽谤镇村干部,并不停上访。皇华镇政府依法调查处理,给予其书面答复,邓某应仍不罢休。
皇华镇政府负责此事的镇干部与石宝法庭法官联系后,引导施工人起诉至石宝法庭。考虑到本案涉及精准扶贫户,为了消除贫困户“贫困就有理”“贫困就是挡箭牌”的不良思想,树立诚信脱贫理念,石宝法庭决定在当地巡回审理。
当天,法官在对邓某应释明法律、宣讲政策的同时,对其予以严厉批评。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邓某应不但当庭支付了工资,同时承诺再也不去上访,并删除网上不实信息。
近年来,古蔺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便利,通过法制讲座、巡回审理等多种形式,助力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孙湖江)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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