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0-09
为认真贯彻落实支队《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 精神,隆纳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安排勤务,严抓重点站口管控力度,切实把各类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在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六必查”和“三必须”的要求同时也对货运车辆进行严查。节日期间隆纳大队民警在辖区泸县收费站查处一起货运车辆超员100%的违法行为。
2011年10月7日,隆纳大队民警胡狄在泸县收费站对进出车辆例行检查,当日16时许。一辆车牌号为川EAS870的双排座货车准备驶出收费站,民警看见该车车内副驾驶座了三个人,后面一排座了两个人,在站口执勤的民警胡狄察觉到该车存在违法嫌疑,立即上前指挥该车靠边接受检查。经核对车辆行驶证和实际搭载乘客数后发现,该车核载2人,实载6人,超员4人,驾驶人为赵某,在证据面前下,驾驶员无言以对,随后,执勤的民警责令驾驶员将超载的人员进行转运,对驾驶员赵某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150元,扣3分的顶格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驾驶员表示以后再也不超员了。(隆纳大队 胡狄 )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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