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 发布时间:2011-10-12
记者11日从自贡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自贡市将向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据初步统计,到年底,全市符合条件的有1万余人。
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自贡市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以及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执行。人员界定: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范围界定: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即将颁布)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身份核查程序为个人申请、初审复核、核查认定、社会公示、数据上报、建立档案。目前,市、区县民政部门已启动该项工作,力争年底前将补助发放到位。(完)黄雪英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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