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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司法局“四举措” 争创市级最佳文明单位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0-12

    为了争创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的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泸县司法局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以“学礼仪、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文明素质教育。以干部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形成了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广泛宣传先进人物事迹,号召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不但要学习外部的典型,还要学习系统内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局面。

    开展“四创建”活动。全局上下以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个人”活动,以清洁家园行动为载体,治理办公环境,洁净、绿化、美化工作区。

    坚持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双争”(争创文明优质服务窗口、争当文明优质服务标兵)活动。树立窗口行业良好形象,做到问不住、难不倒、效率高、服务好。(完)泸县司法局  林叔伦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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