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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发改委强化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0-13

    近日,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根据省发改委的要求,泸州市发改委对江阳区、龙马潭区正在销售的楼盘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商品房销售是否落实“一房一价”规定、是否明示代收代付收费项目、优惠折扣幅度及折扣条件,以及商品房价格报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亮证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能自觉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对所销售的楼盘实行明码标价,但个别房地产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还存在明码标价格式不统一、标价内容不完整,未标示已成交商品房的实际成交价格等。

    针对上述不规范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责令相关房地产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并详细宣传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各房地产企业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其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的价格行为。(完)泸州市发改委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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