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1-10-14
目前,内江市已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用于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
据介绍,建立联动机制的目的,在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建立联动机制总的原则是“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
据悉,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主要是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物价涨幅较大时,也将对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给予适当补贴。县(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补贴范围,但不得缩小补贴范围。
启动联动机制以内江市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为依据。当其月度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3%以上(正式编制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前,暂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替代),并超过内江市年度调控预期目标时,由市政府适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省、市属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学校启动联动机制纳入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统筹管理。
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当月,向补贴对象一次性发放前3个月的金额,以后按月(农村可按季)发放,直至停止。每月补贴按同期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补贴标准由相关单位研究决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联动机制启动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回落到启动条件以下时,即停止联动。
此外,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个月以上时,以维持全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消费品支出数据为基础,统筹考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严格遵循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规范,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保障标准后,即停止联动。(完)徐静 罗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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