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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法院多举措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0-19

    连日来,泸州市泸县人民法院召开专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组织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多举措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一是精心组织安排,激发全院干警学习热情。为了深入领会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讲话精神,院党组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实践;中层干部负责成立部门学习小组,负责督促部门干警学习领会,形成学习总结报告,每名干警建立学习档案,撰写学习读书笔记不少于1万字。 在读书笔记上交后,评选出“学习活动先进部门”、“学习活动积极分子”、“优秀读书笔记”等奖项。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化、制度化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将法治理念教育看成是法院管理的基本工作之一,建立定期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制度以及干警自我学习制度,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起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每位干警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是以“学习”促“实干”,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指导各项审判工作。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站在服务大局的政治高度,坚持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慎重行使司法权利,公正高效地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拓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内涵,扎扎实实地办好每一个案子,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考验。

    四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与法院队伍思想

    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政治建院,从严治警,使广大干警思想上始终先进,政治上坚定不移,作风上始终务实,进一步树立政法队伍清正廉洁、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泸县法院 徐毅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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