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2-07
为加强泸县特殊人群的监管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更加完善开展,泸县司法局与泸县特殊学校加强了工作协作,引进了多名有特殊教学技能、特殊沟通方式的专业老师作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自愿者。
目前,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中有3名精神病患者,1名聋哑人,“特殊”自愿者的加入能够顺利有效的和这些“特殊”社区矫正人员沟通,顺利对他们进行帮扶、矫正,推动泸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高效发展。(完)泸县司法局 代志清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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