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2-12
11日上午,北京朝阳交通支队奥运村大队民警在慧忠路口对“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不看红绿灯,凑一堆人就走)进行了集中整治。仅半小时的时间就查处了19名闯红灯的行人,对其进行罚款10元的处罚。(2012年12月11日《新浪网》)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连幼儿园的孩子都背得滚瓜烂熟的交通规则。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然而,今天我们却又一次看到行人因闯红灯而“吃”罚单,让人很揪心。据权威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210812起,其中,因行人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一次次血的教训,为何就禁止不了行人闯红灯的陋习呢?
尽管明知道闯红灯的严重后果,却还是有很多人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人到车前必有让”,只有车让人,没有人让车。殊不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碰上刹车失灵,或“新手上路”因惊慌错将油门当刹车踩,那么后果就可想而知了。笔者认为,对闯红灯者进行处罚,“吃”的不是罚单,而是教训。
过马路,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然而,只图自己方便,不顾交通的顺畅和安全,最终害人又害己。让闯红灯者“吃”罚单,是对闯红灯者的教训,同进也是对更多的交通陋习者的警醒,要减少事故的发生,作为市民,首先就要自己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自身素质,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
闯红灯者“吃”罚单,也是对执法部门的教训。要根治闯红灯这种习惯性、顽固性、广泛存在的陋习,交通执法部门不能一“罚”了之,而要敢于较真、动真格, 这不仅对闯红灯等交通陋习行为是一种警醒和教育,更好的为市民出行营造畅通安全的出行环境,还有利于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作者:泸州市泸县财政局 邱霞)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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