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2-15

泰安社区低保困难户杨克成接收捐赈登记
泰和社区低保困难户杨克成领取大米
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于2012年5月创办了泰和社区爱心超市。泰和社区 “爱心超市”创办7个月以来,供需两旺,社会效益日益凸显。共有35余户/次困难群众领取了50余件物品(领取物品计2500余元)。本着专为低保家庭、大病重病家庭、孤老、孤儿等一系列困难的群众提供爱心帮助为宗旨,得到了各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为贫困家庭献出自己的一片爱心。泰安镇实施四举措建立健全“爱心超市”长效管理体制,确保爱心超市长久有效地开办下去。
出台管理工作制度。对“爱心超市”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和作用。做好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工作,统一印制接收捐赠物品的票据,对捐赠人和捐赠物品进行公示,同时对受助对象和受助物品也进行公示,对各物品的安全性能和保质、卫生状况进行监测,目的是真正把“爱心超市”办成放心超市。
建立物资台账。对物品做好统一标识,清理物资种类、数量。目前,社区爱心超市有大米、油、衣物、肥皂、香皂等生活用品10余种,捐赠物资折价2000余元。
设立爱心积分制度。创新物资发放方式,三无人员(无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及无法定赡养抚养人)及一级残疾低保户,每户每领取周期可领取10个分值的物品;无劳动能力的或有劳动能力并已就业的低保户,每户每周期领取5个分值的物品;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低保户每参加义务保洁等公益活动1次,可获1个爱心积分,每积满10分可在爱心超市换取相应所需生活用品。每户每领取周期累计不超过10个分值。低保边缘困难户的范围及分值由社区爱心超市自行界定。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区民政局的积极肯定和推广。
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机制。及时总结各爱心超市的做法与经验,促进各爱心超市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邀请有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爱心超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爱心超市”的创办,集中体现了体察民情、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执政为民、为民办事实、办好事的理念;表达了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构建和谐社会、爱心思明,促进邻里诚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奉献爱心的思明精神;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文明程度提高所带来的温馨与和谐;同时把“爱心超市”办成为新形势下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形式,公民思想道德实践的有效裁体,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平台和基层党组织密切群众联系的有效途径。(完)马林 刘庆富 董代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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