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2-16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陕西省扶风县检察院3名干部赴港游期间,随行一袁姓地产商为3人刷卡送了价值数千元的名表。13日,扶风县检察院对此事进行回应:随行开发商不是送表给检察院官员,而是“代刷卡”,回来以后检察院官员也及时归还了开发商代刷的买表费用,当地对3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12月14日《西安晚报》)
在赴港游期间,扶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办公室主任三人,接受随行一名地产商刷卡购买名表,事后,检察院回应称,因为检察院的人当时都没有带卡,地产商用卡先刷,回来后还了代刷的买表费,所以开发商不是送表给检察院官员,而是“代刷卡”,并对涉事的3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但这样的回应,实在难以服众;这样的处理,实是避重就轻。笔者认为,对三名涉事检察官的处理应不止于诫勉谈话。其一,县上虽批准了检察院“东部行”学习方案,但检察院在具体实施中擅自延伸赴香港、澳门考察,这种变更和延长“考察”路线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谁负担?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副检察长、反贪局长等官员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实属不该。其二,检察官考察学习,开发商怎会一同随行,两根条本不相交的平行线竟交合在一起,让人莫名其妙,个中秘密不外乎冲着权钱而来,你有钱,我有权,不避权钱交易之嫌岂是好干部所为。其三,当着所有在场的干警,检察院的三个领导接受了地产商购买的表,后虽称已把买表的钱退还给开发商,如果事情没有被曝光,这个钱会“归还”吗?接受价值数千元的名表是否算受贿?
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备受公众关注。检察官手握法律利器,事关社会公平公正,与商人走得太近,行为过于暧昧,怎会令人放心。游港买表事件的其中任何一件事拿出来,都不是一个“诫勉谈话”所能解决的,扶风县检察院应该拿出可以服众的处理结果来。(四川合江县委组织部 王勇)
编辑:陈非然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