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5-15

5月8日—9日,泸州市江阳区法院组织刑事法官集中学习了今年4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的关键之年,“两高两部”着眼于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实际需要制定发布了这“四个意见”,对于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将陆续进入起诉、审判环节,这对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江阳区法院认真组织专题学习,旨在精准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和办案质效。(江阳区法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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