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2-27
“这4套房子尽快给我卖出去,每套不得低于200万元。”近日,江苏省某政府人士在某公开场合的走道里低声地打电话催促着对方说,“快快,就这样定了。”某媒体从江苏、广东多个城市的不同渠道了解到,近日,多地出现政府机构人员放盘出售的现象。业内人士表示,这只是“灰色房产”的冰山一角,但官员抛售房产,并不会导致房价的下降。(2012年12月24日《东方早报》)
一直以来,房子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是一把无形枷锁,年轻人结婚需要买房,老年人养老需要买房,而居高不下的房价更像一座大山压在了买房者身上,一套房子多则上百万,少则几十万,有些人花尽的是一辈子的心血换来一套房子,而广东、江苏等地部分公务员却坐拥3套以上房产实属罕见,更有中介负责人透露这些二手房货源优质,一般人很难买到。不禁让我们联想到这些公务员手中的房产是否正当收入所得,至国家对公务员实行“阳光工资”以来,就对政府各个部门福利待遇进行了规范,该享受的津贴才能享受,且统一经过财政同工资一样直接发放到公务员的工资帐户中,不该享受的单位不能在通过任何名义给职工发放现金和财务,在这样的工资”阳光化”的条件下,更多的是质疑拿国家发放的“阳光工资”何以能购买几套房产,质疑公务员的收入与财产是否成正比,这也正好拷问了政府反腐倡廉力度。
公务员这一行驶国家权力、依法履行公职的群体一直以来就是公众眼中的焦点,而作为“人民公仆”的他们究竟收入多少,该收入多少,就成了人们关注和争议的话题, “灰色房产”即“聚拢”的灰色收入,也是贪污腐败滋生的产物,当权力缺乏制度的约束,当权力缺乏道德约束必然滋生腐败。新闻中提到“有部分公务员也坦诚表示,担忧这批并非通过正常收入途径获得的房产会被查”。显然,这些公务员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们深知作为“人民公仆”需廉洁从政、谨言慎行,踏踏实实为人民办实事才是公务员职责所在。却依然无视党和国家的规章制度,抱着侥幸心理在法律的“刀刃”上“胡作非为”。
不管在任何国家和地区,腐败,这一人类社会几千年来的痼疾,始终是世人永恒不齿的话题。腐败,不仅仅是一个历史性问题,同样也是当今世界的一个的现实性问题。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曾说过“腐败并不是什么巨大的非人力量,而是产生于人为的决定,往往受贪婪驱使。幸运的是,人们有办法反击腐败”。十八大召开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将反腐倡廉作为最重要任务,在各地掀起“反腐风暴”,短短数日内,涉及重庆、广东、四川等省市的多名地方官员因涉嫌违法乱纪被调查或被免职,但仍有像广东、江苏等地少数公务员无视法纪法规,将人民群众的纳税钱占为己有,变为自己的“固定资产”,当“反腐风暴”席卷而来时,又担心自己受查处而“大甩卖”,最终受害的还是人民群众。就像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所说,防止腐败还得从源头上入手,制度上严格规范。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法纪法规,让官员的消费处于阳光之下,唯有如此,才能有效的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完)作者:合江县城环局 李丽沙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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