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实名举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副秘书长邓文高生活腐化”的微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天,湛江市纪委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证实,其初步调查显示“举报基本属实”,邓文高已被免去一切职务并被立案调查。但调查仍在继续,进一步结论会及时向公众披露。(中国青年报 2012年12月26日)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的“爱”要有“边”,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12月20日,一署名为“每秋晴”的网民在其新浪微博上称,广东湛江市政府副秘书长邓文高生活腐化,包养二奶并超生孩子。“地点是湛江椹川大道百合家园和顺轩1108房,房子是邓文高2009年6月购买的,为了掩人耳目,户主是二奶名字。”该微博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几天内已转发近3000次,评论近600条,有网民评论称:“如果举报属实,邓文高就是‘广东版雷政富’。”为何一条微博会引发如此巨大的社会反响,不言而喻,很大程度上在于某些领导干部“爱”没有“边”,违背了公序良俗的原则。
24日夜间,湛江市纪委在同一微博上公布调查结果:“就群众关于‘湛江市政府副秘书长邓文高包养二奶超生’的举报情况,经调查,群众举报基本属实。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湛江市委同意,免去邓文高一切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笔者认为,不管领导干部是出于什么原因而包养二奶都是难以被社会所接受的,毕竟领导干部代表的是国家形象,是优秀***员的杰出代表,他们背负着中华民族的希望。正因为如此,领导干部的“爱”一定要有“边”。
领导干部的“爱”要有“边”,这个“边”是对家庭的责任,也是对国家、对人民的忠诚。(完)(作者:四川省古蔺县大村镇政府 杨志)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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