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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市镇:确保人大换届选举万无一失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0-21

    昨日,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召开区(镇)人大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各选区指导组、领导组及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拉开了本届区镇人大选举工作的序幕。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中,胡市镇党委、人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本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确保选举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选举委员会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一办四组”。由镇人大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资料审查及统筹协调工作;设代表资格审查组在镇纪委,负责代表资格审查;设宣传报道组在镇宣传办,负责宣传报道和氛围营造工作;设后勤保障组在镇财政所,负责后勤及经费保障工作。选举委员会及时了解换届选举工作的执行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

    二、营造良好氛围。在换届委员会下设安全维稳组在镇信访办,集中排查、处理一批本辖区存在的可能影响选举工作的社会矛盾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镇宣传报道组牢牢把握宣传报道的主导权,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镇域内舆论导向作用,指派专人加强网络监控和回复,在防止恶意炒作,并在镇内主要交通干道和显眼处悬挂宣传标语25幅,各村(社区)农用广播每天不得少于1小时的宣传,政府每天组织10车次在主要集市和各村进行巡回宣传,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妨碍选民行使权利、弄虚作假及对检举人进行报复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区分选举中的工作失误、思想认识问题与违法行为的界限,正确处理各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四、落实选举经费。镇财政根据选举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时间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选举经费,按全镇人口总数人平2元给予补助,确保选举工作必要开支。选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胡市镇 刘志勇)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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