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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土地例行督察通过预验收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0-26

10月17日至24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专员徐雪林带队对我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情况进行预验收,认为泸州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到位,效果明显,督察组一致同意通过预验收。

今年5月10日至6月15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对我市进行驻地督察,提出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在成都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用3个月的时间,采取完善手续、拆除复耕、没收罚款、移交司法等措施,全面推进整改,效果明显。经过检查验收,督察组认为,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以扎实有序的措施狠抓落实,既查处了事,查处了人,又完善了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我市实施的节约集约用地“五大措施”很有亮点,有效落实了胡锦涛***提出的“三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督察组认为,我市对部分具有较高难度的问题也全面进行了整改,检验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国土资源等部门具有很强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全市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整个整改工作是到位的。督察组同时希望泸州市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管理力度,挖掘土地利用的内涵,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上下工夫,高效利用有限的土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土地的潜能和价值。

泸州市委书记、市长刘国强表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土地问题无小事”的意识,各级政府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国土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全市各级要抓好长效机制的巩固深化,履行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用地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的要求,从土地征收、审批、供应、批后监管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规范操作、依法办事,全面提高土地资源管理水平。(周丛伟)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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