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11-28
2015-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上海和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并决定在上述地区开展试点。(11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习***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要求。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上,习***就告诫与会的200余名学员:自己不贪不占,还要管好身边人,“身边人害我们这些为官者的不在少数,被老婆‘拉下水’、被孩子‘拉下水’、被身边秘书和其他身边人如七大姑八大姨‘拉下水’”。
在十八大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针对领导干部而言,提出了新的要求。事实说明,不少领导干部的落马,与疏于对亲近人的教育和约束有关联。
近几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大量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表明,许多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中风倒地”,栽在亲属身上,教训可谓惨痛。有些领导干部不但平时疏于对亲属的管理,还有对亲属的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采取放任、纵容甚至庇护的错误做法,甚至干扰有关部门的执纪执法行为。长此以往,特权意识必会凌驾于国纪法规之上,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反腐的利剑直指官员的枕边人、身边人,要以家风来正官风、正党风,就得果断斩断亲近人的黑手,领导干部要严管亲属,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教育,筑牢防线。领导干部要加强亲属的教育,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让他们规范好自己的行为。领导干部应该做到爱家有度、管家从严、立家身正,确保亲属在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能稳得住心神,管的住身手,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
二是狠抓管理,违法必究。领导干部要严抓亲属的管理,不放任、纵容亲属利用领导职权和职务影响从事腐败和违法乱纪活动,切实担负起管好亲属的责任;另一方面,对亲属有犯罪违纪现象,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罚代刑,以“纪”代刑的行为,才会斩断亲属腐败的黑手。(胡泊:四川泸州市古蔺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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