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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穗县民政局发放58万余元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6-04

  据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通报,2019年3月和4月,黔东南州食品价格单月涨幅达6.3%、6.8%,达到《贵州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启动条件,贵州三穗县民政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启动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一是明确发放对象。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众。

  二是明确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补贴标准为37元/月,农村低保对象的补贴标准为21元/月。

  三是提高发放实效。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计算、按月发放,根据规定,应在5月30日前完成发放。三穗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及时沟通协调,确保了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穗县民政局充分认识健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重要性,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2019年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惠及我县困难群众21233人次,共发放58.9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229人次,共计13.4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332人次,共计5.5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6672人次,共计40.01万元。(邰一芹)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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